聖經追溯人類以及其許多問題到它的根源:人類和我們這個世界最初如何從⋯⋯
根據創世記,人類本應是
沒有其他哪一個被造物能有與神建立如此特別關係的榮幸
但是,作為這個特別關係的一部分,我們也被給予了
上帝創造了具有自由意志的造物。
這意味著被造物既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有的人認為他們能夠想像一個被造物既有自由意志又沒有作惡的可能性,但我不能夠。如果一個被造物能夠自由地行善,那它也就應該能夠自由地作惡。自由意志使惡成為可能。
既然如此,上帝為什麼要賦予他們自由意志?因為自由意志雖然使惡成為可能,也唯有它才可以產生值得擁有的愛、善和喜樂。一個機器人的世界,被造物在其中像機器一樣機械地行動,這樣的世界幾乎不值得一造。
對不起,當前網絡連結有故障。
而且,要是沒有自由意志我所說的並沒有任何意義。
Hey Zoogle,告訴我你愛我。
耶和華 神在東方的伊甸,栽了一個園子,把他所造的人放在那裡。
耶和華 神使各樣的樹從地上長起來,能悅人的眼目,也好作食物。
耶和華 神把那人安置在伊甸園裡,叫他耕種和看守那園子。
耶和華 神吩咐那人說:
“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
“...只是那知善惡樹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時候,你必要死。”
在耶和華 神所造野地所有的活物中,蛇是最狡猾的。
蛇對女人說:“神真的說過,你們不可吃園中任何樹上的果子嗎?”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都可以吃; 只有園中那棵樹上的果子, 神曾經說過:‘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蛇對女人說:“你們決不會死; 因為 神知道你們吃那果子的時候,你們的眼睛就開了;你們會像 神一樣,能知道善惡。”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又悅人的眼目,而且討人喜愛,能使人有智慧⋯⋯
就摘下果子來吃了
⋯⋯又給了和她在一起的丈夫,他也吃了。
當我們讀到禁果(《創世記》第二章第17節中的知善惡樹的果子),一些人想像這是一個神設立出來誘導人墮落的陷阱。
但是讓我們來回顧伊甸園到底是怎樣的?
這個果子本質上可能並沒什麼特別。然而,這裡它代表著亞當和夏娃所擁有的
正如我們所見,每一個有意義的關係中都有一個“禁果”。
吃這果子本身是一個道德中性的行為,看上去好像沒有必要如此小題大作。
試想一個已婚男子在和妻子吵架之後二話不說扔下結婚戒指就走出家門。
這個看似道德中性的行為背後又有什麼樣的潛台詞?
相同的道理,吃禁果有著嚴重的後果,不是因為果子本身是有罪的,而是因為這意味著:
亞當和夏娃拒絕神作為他們的創造主以及天上的父親。
《聖經》在路加福音第十五章第11-32節「浪子的比喻」裡確切地描述了我們人類與我們造物主之間的情形。
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收拾一切,到遠方去了,在那裡生活放蕩,浪費錢財。
小兒子對父親說:『爸爸,請把我應得的家業給我。』父親就把財產分給他們兩兄弟。
在耶穌的時期,聽到這個比喻的人會被這些話所震驚。這是因為遺產只在一個人去世時才會被給予。這個兒子要他的遺產,等於是要他的父親去死。這是一個非常傷害人、很冒犯的舉動。
耶穌又說:「某人有兩個兒子。
反思你過去因為拒絕或背叛而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經歷。
回想創世記第一章里神造人的溫馨景象。
被拒絕是痛苦的。並且,愛越深,傷害也就越深。神與人類的關係也是這樣的。
當亞當和夏娃聽信了蛇在創世記第三章第5節的話時,他們背叛了與神的關係:
「你們吃那果子的時候,你們的眼睛就開了;你們會像神一樣,能知道善惡。」
這個誘人的提議是,如果他們吃了“知善惡樹”上的果子,他們就可以自己決定什麼是善、什麼是惡。
我是我命運的主人。我是我靈魂的主宰。
威廉 亨利(WILLIAM ERNEST HENLEY)《打不倒的勇者》
罪的本質是與神脫離。
馬丁 路德(MARTIN LUTHER)
罪是相信這種謊言:人類自我創造、自我依賴和自我維持。
奧古斯汀(AUGUSTINE)
亞當和夏娃做出了他們的決擇。
從此以後,
能替他們決定善與惡的界限。
真理和道德不得不屈服於他們個人的選擇和喜好。
當他們
在他們生命中的權柄之後,他們就成為了自己的“老大”;他們將要以自己的才智掌管自己的生命。
你對自己內心中的這種自作主張的慾望有多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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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們常說的那樣,他們想要「做自己靈魂的主」。然而,這等於活在一個謊言中,因為我們的靈魂並不屬於我們自己。他們想在世上覓得一個角落,在那裡他們盡可以對上帝說:「這是我們的事,不關你的事。」但是,普天之下並無這樣一個角落。
CS 路易斯(CS LEWIS),《痛苦的奧秘》
這個與神的脫離造成了我們與神關係的裂痕,也造成了我們生命裡悲慘的後果。接下來,我們會探討這些後果是什麼,以及我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