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神的啟示

至此,我們討論了《聖經》聲稱神想要與我們建立關係.

但如果神想要與我們建立關係, 那麼......

為什麼神那麼難找?

為什麼神不直接出現?

《聖經》——這本描述神是誰的書——真的是可靠的嗎?

這些是我們本章所要探討的問題。

......那我們的確會永遠迷失且毫無希望。

如果神只是一個遙不可及又無關緊要的神......

但是,在《聖經》最初的幾個章節中,神就來到充滿恐懼的亞當和夏娃身邊問:

「你在哪裡?」

很多人都問,為什麼神不

直接顯現在我們面前呢?

如果我們考慮一下,一位全能的神向我們展示自己其實輕而易舉。

祂只需要打開穹蒼對眾人呼喊。

那樣便能使每個地球上的人都無法否認祂的存在。

???
哇!
那是神!!
不可能.
但是,如果神真的這樣做了,最終會發生什麼呢?
作家傅瑞德·畢克納(Frederick Buechner)認為這樣壯觀的展示會瞬間造成驚駭、恐慌與畏懼...最終將是這樣的景象:

為了說服世上每一個人這並不是某種罕見的大自然異象,我會需要神每天繼續用不同的語言,

伴隨著鮮豔的色彩與超自然的音樂,

「許多年過後,神依然每天晚上在世人面前顯示祂自己.

來讓連最頑固的無神論者都會相信祂的存在.」

傅瑞德·畢克納(Frederick Buechner)
《偉大的失敗》

畢克納認為

根本問題在於:

即使神存在,那又怎樣?

這有什麼區別嗎?

我們需要知道神為什麼創造了我們.

葛雷格·博德博士(Dr. Gregory Boyd)在《信心的跳躍》一書裡寫到:

「神盼望與人建立起愛與信任的關係,這才是祂創造人的本意。在雲上喊話能達到這個目的嗎?

往好的方面看,人會因為驚訝或畏懼而(暫時)順從.

他們可以被強迫服從,
但是心中不會產生任何對神的愛.」

在聖經中,神被形容為
充滿愛的神.
「神對我們的愛,我們已經明白了,而且相信了。 神就是愛;住在愛里面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約翰一書 4:16

如果神要顯現愛,就要隱藏祂其他的特質:權力與榮耀.

如果神要和卑微的罪人建立關係,祂就必須要控制自己現身的方式,讓我們不會被祂超然不群的特質嚇住.

丹麥哲學家索倫·克爾凱戈爾(Soren Kierkegaard)講了一個「國王與侍女」的故事:

設想有一個國王愛上了一個卑微的侍女。國王很強大,統治著整個王國.

他怎樣才能向這個侍女示愛,又怎麼知道她是否會愛他呢?

如果他乘著他的御用座騎駕臨她在森林裡的居所......那會嚇壞她.

不要害怕,年輕的少女!

啊啊啊啊啊啊!

那不會順利......

為了能夠表達他內心的愛,國王可能需要掩蓋自己的身份——甚至可能得以普通農民的身份去找她.

同樣的,神限制自己以便與我們建立關係.

那麼,神怎樣
顯現自己呢?

神選擇

透過《聖經》的敘事

以及最為鮮活地透過

耶穌基督這個人來顯現自己

實際上,了解某個人的最好方法之一就是通過故事.

當你聽到互為知己的朋友說:「我們早就認識,共同經歷了人生的風風雨雨.」那通常指的是那些顯示他們關係程度親密的故事.

假設有人講了一個故事,說他的汽車在沙漠中拋錨了。

他離最近的城鎮很遠,拼命打電話向他的朋友尋求幫助

那個朋友開車兩個小時去那條狹窄的沙漠路上找到他.

這個朋友幫他叫了拖車,還送他回了家.

這樣的故事揭示了這位朋友的品格。也顯示了這兩個人之間關係的深度.

事實上,《聖經》裡到處都是這樣
描述了神的品格的故事.
與其說《聖經》寫滿了誡命和律法,倒不如說它詳細地記載了
神與人的關係。
不過,在這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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